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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家具企业未雨绸缪 应对欧盟“身份”壁垒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6-26 浏览次数:87
  虽然欧盟通过的《原产国标签法》将近两年后才生效,但中国家具企业未雨绸缪应对欧盟设下的制作家具需提供原木“身份证”的新壁垒。
  
  据悉,欧盟在去年年底通过的《原产国标签法》要求,进口到欧洲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FSC(森林管理委员会)“身份证”,即证明生产企业采购的木材产自合法开发的森林,该法案将于2013年3月3日生效。而中国出口欧盟的家具数量占其全部进口量的三成以上,欧盟市场对中国家具出企业显然举足轻重。
  
  记者26日在第109届广交会上采访时了解到,中国家具企业现已着手应对这一新的壁垒。福建立诚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谢辉称,法案将对众多的中国家具出口企业将产生很大影响,而随着生效时间的临近,越来越多的欧洲采购商都加入到要求中国家具提供原木FSC贴牌的行列。
  
  获得该认证需要付出的代价也比较大,企业在FSC认证上耗费时间精力外,成本压力也随之增加,这实际是一种贸易壁垒。但这是必须面对的事实,获得作为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的FSC认证是未来家具企业发展的大趋势。
  
  谢辉表示,欧盟市场长期雄踞其企业总出口额的50%以上,因此欧盟《原产国标签法》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不敢掉以轻心,公司未雨绸缪,目前40%以上的家具产品已经提前通过认证。
  
  浙江龙泉森海工艺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表示,公司生产的家具原木来自浙江本地,近年根据欧盟客商的要求,目前大部分产品已通过认证。但由此带来的成本压力则必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,公司将通过认证的产品在价格上比未认证的调高了15%。
  
  同时他也坦言,这对中国家具业的长远发展而言也是有好处的,能够规范市场,进一步淘汰落后小企业,提高家具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,提升中国家具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整体竞争力。
  
  对于多数中小家具企业而言,欧美《原产国标签法》对他们的影响可能更大些。一些参展商表示,其企业靠低价格、低成本优势分享欧美家具市场,若改为采购欧美国家的所谓有“身份证”的原木,就是失去了竞争优势,在市场难以立足。即便采购来自欧美国家或者国内通过FSC认证的原木,利润微薄的企业也难以承受各种费用。
  
  也有业内人士称,此法案是效仿美国出台的《雷斯法案》,旨在确保买家清楚地知道在欧洲销售的进口商品原材料产地。去年欧盟通过《原产国标签法》时,欧盟内部也有不同的声音,南欧国家等为保护欧洲市场免遭低廉进口商品(尤其是亚洲商品)的冲击,力图推动《原产国标签法》立法,但英国和瑞典等国表示反对,认为此法有保护主义和威胁竞争之嫌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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