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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税新政对福州菜价影响几何?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8-14 浏览次数:63
  国家财政部近日发布了《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,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。新政实施后,会对福州蔬菜市场产生哪些影响?福州菜价会不会因此下降?记者昨日对此进行了走访。
  
  据了解,蔬菜流通增值税免征后,菜农不受影响,农贸市场以及蔬菜批发市场受到的影响也较小,超市等大型零售企业将成为减税的最大“赢家”,经估算,销售1亿元蔬菜可节约百万元左右的成本。
  
  福州多家大型超市负责人昨日表示:此次减税将降低蔬菜流通领域成本,福州蔬菜零售价有望总体下降约4%左右。
  
  另据了解,之前超市从农民手上直接采购农产品,常担心农民提供不了农产品的收购发票。蔬菜流通增值税免征后,超市不再为发票烦恼,新政策将进一步促进“农超对接”。
  
  哪些菜可免税?
  
  白菜类、叶菜类可免税蔬菜罐头不在免征范围
  
  昨日,记者登录财政部官方网站了解到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中,以附件的形式列出了享受免税政策的蔬菜目录,包括根菜类、薯芋类、葱蒜类、白菜类、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。
  
  福州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提醒,通知规定,经挑选、清洗、切分、晾晒、包装、脱水、冷藏、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,属于免征范围,但各类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。
  
  另外,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,应分别核算蔬菜与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,未分别核算的,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。
  
  谁将受益?
  
  批发市场影响较小超市成最大受益者
  
  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实施后,菜农、批发市场、零售企业,谁是最大受益者?
  
  对此,福州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朱副处长表示,按照规定,农民把自产的蔬菜,直接拿到蔬菜批发市场去卖,之前已免税;而一个批发市场的商贩从农民手上收购蔬菜,则要收取17%的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。但由于从2012年1月1日起,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起征点从5000元上调到2万元,大量的中小蔬菜收购商(比如农贸批发市场的个体商户)没有达到交税起征点,因此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,对农贸批发市场影响较小,对少数蔬菜物流企业、加工企业及超市,影响则比较大。
  
  据了解,大型的连锁超市一年销售的蔬菜总额多在亿元以上,以行业平均税收水平测算,新政策实施后,一家超市年蔬菜销售额达到1亿元,每年至少可节约成本100万元左右。
  
  菜价会降吗?
  
  预计菜价将下降约4%
  
  “免征蔬菜流通环节的增值税,无疑是一大利好。”永辉超市副总裁翁海辉介绍,永辉所销售的生鲜农副产品,一直按13%甚至17%的税率缴纳增值税。蔬菜流通增值税免征后,成本下降,将直接影响菜价。
  
  福州蓝天超市陈永庄总经理也认为,蔬菜流通增值税免征后,菜价肯定会下降。他介绍,目前超市采购蔬菜通常有三个方式:直接向农民采购、到农业合作社采购以及到蔬菜批发市场采购。
  
  “目前,超市向农民采购要缴纳10%的蔬菜流通增值税,向批发市场采购要缴纳17%的蔬菜流通增值税。降低流通增值税,肯定会使菜价下降,预计总体会下降5%左右。”陈总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,以1.5元/斤的萝卜为例,假如超市到福州北峰向农民采购的进价为1元/斤,到超市零售价为1.5元/斤,差价为0.5元,减去13%的流通环节增值税的话(0.5×13%),菜价可因此下调0.065元,降幅为4.3%。
  
  免税将推进“农超对接”
  
  除了菜价下降,福州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朱副处长介绍,免征蔬菜流通环节的增值税还将扫清蔬菜流通障碍,促进“农超对接”。
  
  对此,陈永庄总经理解释说,现在,超市到农民以及农业合作社采购蔬菜,的确存在“对方开不出农产品收购发票”的问题,阻碍了“农超对接”,今后若蔬菜流通增值税免征,超市将不再为发票烦恼,“农超对接”将更顺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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